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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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的呢?

在断尾村吃打卤面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,不到十分喜庆的时节或者十分值得庆祝的日子一般不轻易做。大姐她是怎么啦?平常一碗热水就冷馍便能打发的人,怎么忽然这样想得开?

王春枝注意到了程冬至边吃边看她的样子,笑着道:“别光顾着拿眼睛扫我!吃完了再和你说。”

太婆慢慢地吸着面条,她似乎还不太敢相信自己竟然能在平常时节吃上这样东西,一双眼谨慎地看着自己面前的碗里,牙齿也磨得很慢,似乎是在寻找更加真实的触感。

跟着两个曾孙女,她已经渐渐习惯了时不时打牙祭的这种“奢侈”的生活,虽然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日子可以过得这样好,可她脸上挂了肉,身上消了肿,晚上睡觉也香了,这比什么都值得念佛。想不明白又怎样呢,老人们都说糊涂是福。

程冬至狠扒下了三大碗打卤面,王春枝用她的碗舀了一点卤子,兑上锅里下面条的水给她喝。

面条水是白色的,热腾腾地加上咸香的卤子便是一碗香气扑鼻的好热汤。程冬至喝了一碗就撑得不行了,抱着肚子靠在墙边儿直叹气:“我这肚子,怎么这么快就饱了呢?”

王春枝被程冬至的言语逗得直笑:“才吃碗打卤面,你就高兴成这个样儿!那光荣大院里还能缺吃的?”

程冬至摇摇头:“我哪知道呀,我回来时什么样,姐你也看到了。”

王春枝楞了楞,的确是这么回事。虽然比断尾村里挨饿挨打的丫头片子要好一点,可怎么看都不像是省城里住好几年的模样,有种不上不下的违和与尴尬。

想到这,王春枝又心酸了:“妈在那边也只是个做事拿工钱的,平常肯定顾不上你,那院子里又都是惹不起的小霸王,孩子间打打闹闹欺负人没个轻重,你受苦了……”

程冬至忙抱住王春枝的胳膊撒娇:“姐,快别说了!我这不回来享福了吗?”

“享福?你享哪门子的福!那些畜生我就不说了,爸他,他……”

王春枝有千万种骂人的花样儿,可对着自己的亲生父亲,即便不满和灰心积攒了一肚子,终究也是说不出太野的脏话。

大家都说他是个好人,是,他怎么不好呢?

飞出山窝窝去了也没忘记家里的亲人,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,提着脑袋去做各种危险的任务,就为的是让家里人都过得好一点。妻子和孩子不算家里人,而是“自己人”,一个无私伟大的人,是永远都会为了别人奉献牺牲“自己人”的。

虽然这个三观拿到后世被妥妥认为是凤凰男,难以理喻的坏丈夫坏父亲,可在当时的大环境下,这是舍己为人的典范,那是要被写在报纸上表扬的!

程冬至以前看过类似的文章资料,讲的是一个人领养了自己早逝兄长的遗孤,把所有的爱和精力都给了这个遗孤,家里所有的资源都紧着给遗孤不说,甚至还为了给他提供大学学费,不惜让自己的孩子去危险的采石场工作赚钱,最终自己的孩子意外身亡,遗孤含着眼泪拿着抚恤金高高兴兴地上学去了。

她当时看到这则报道的时候,差点没骂人——这都是些什么人啊?那遗孤拿着人家的送命钱去上学也不怕晚上做噩梦吗?

可这件事在当时的报纸上刊登后,却受到了非常多的赞叹和表扬,认为这是一个可歌可泣的感人故事,没有人为那个可怜的亲生孩子掉一滴眼泪,大家都感慨兄弟手足情深,那个叔父高尚伟大,等等。

更何况,这个年代大部分人都有一种扭曲的共识——孩子是没有自己独立人格的,她只是父母的附属品,百善孝为先,父母之恩如山海,无论怎样控制,欺负,伤害孩子那都是理所应当。

因为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,无论父母怎样折磨孩子,孩子也必须得一直甘之如饴,待父母老去后无怨无悔地孝敬他们,然后磋磨自己的孩子,上演着新一轮的恶性循环……

程冬至看大姐又要落泪了,连忙拿话宽她的心:“我脑袋坏啦,不记得爸了,才不要享他什么福呢,我有大姐和太婆疼我。他们在家吃个红薯糊糊就喜滋滋的,我们吃的可是打卤面,还有啥不满意的。对了大姐,你哪来的这么些卤子呀?”

王春枝转忧为喜,得意地说:“昨儿看你没吃上糖,心里恼火着呢,今儿起了个大早去高二傻那里买白面。本来也没想着做打卤面,他家二姨淘腾来这么些东西,那傻子死活非要分我一半,我就买了他的。本来没有猪肉,还是他帮我去董大头那里割了一小块带皮肩肉来,要不然这卤子也不能这么香!”

程冬至连连附和:“对,可香了!”

“有油有酱的,能不香吗?”

“对!”

姐妹俩舒舒服服地把碗里的卤子汤喝了个一干二净,擦干净嘴,收拾好家伙,嘱咐了太婆几句话后,两人牵着手儿回王家睡觉去了。

次日清晨,也是王卫国回断尾村的第三天。

他罕见地出现在了姐妹俩的房间里,无视姐妹俩诧异和疏远的眼神,像是检阅士兵一样看了一圈房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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