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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7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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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丁点喜欢我,就不算我们终结的时候,你想要我去做的事情,我都会去做的,你想去哪里我也会陪你去。”

沈遥凌定定地看着他,忽然收回目光,抚了抚自己的胳膊。

她从来没见到过宁澹这种姿态,也不明白宁澹为什么突然变得会讲情话,但是她没有办法否认,这些话的确使她感到欢喜,只不过这种欢喜的情绪也不至于沸腾起来,反而是平缓的淡淡的,像烟雾一样,她可以接受它出现时的美丽,也可以接受它随时消散。

或许她确确实实已经过了那个为了喜爱的人疯狂的年纪,感情成了桌上的一道酱料,蘸一下确实美味,不蘸也能吃饱。

沈遥凌移开目光:“那今日的事情就到此为止。”

宁澹点了点头。

得到另一世的记忆之后,他已经明白自己身上有许多的错处,也就顺理成章地认为,他现在与沈遥凌之间的鸿沟是来源于他做得不好,只要改正就可以。想得那么轻松,结果他竭尽全力地去学着改变,却仍是前路茫茫。

现在他虽然能够和沈遥凌亲近,但难受似乎并没有比先前减轻多少。

或许这是因为糖与黄连一起吃,会衬得黄连更苦,也或许是因为他原先痴人说梦,想得太过简单,在他没预料的时候,他与沈遥凌之间积累了太多的矛盾,一时清理不完。

可是宁澹又偶尔会感到奇怪,沈遥凌给他写了花笺,分明是喜欢过他的,哪怕是一夜之间决定不再喜欢他了,为什么又会生出这样多的艰难险阻?

宁澹仔细回想,也想不到自己在十八岁以前到底还做过些什么罪大恶极的事,能让沈遥凌对他的失望如此之深。

但沈遥凌对他的防备和警惕,又确实不是一日之间能够形成的。

想到这些,宁澹便忍不住有些提心吊胆,总觉得还有什么自己未曾察觉之事,就如上了战场之后才闻到前方陷阱的气味,却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深坑。

沈遥凌和魏渔、宁澹二人分别谈话,总算是在表面上和好如初。

宁澹仿佛丝毫也没有与太子争权夺势的想法,整日跟在沈遥凌身边,紧追不舍。

沈遥凌也无心管他,她研究着商路。

据乌尔所说,在大宛的更西边,还有一个千城之国大厦,那里军阀割据,商业和交通都极为便利。

大厦之后再往西边行进,穿越一整片沙漠,还有一个强大的帝国,叫做罗马,大厦就是靠着与这个帝国做生意,赚得盆满钵满。

那个帝国古老而神秘,据说四季宜人,泉水淙淙,池子底部铺满黄金。

不过,因为太过遥远,乌苏也从未有人去过那里,只有耳闻。

但这个消息已经足够让沈遥凌确认,这条看似通向天堑的黄沙之路,一定能带来大额的财富。

沈遥凌盘算着。

“沙漠地处炎热,白天里离开河谷和绿洲基本上是寸步难行,即便是阴天时也燥热难耐。乌苏的服饰虽然轻薄,但也不够散热,不如我们大偃的丝织品,而且观赏性也不可同日而语。”

沈遥凌捧着两块布细细对比,宁澹自觉替她抻直边边角角。

听到她这样说,回忆道:“与叛军交战时,我们亮出大偃的丝织军旗,在日光下色彩浓丽鲜艳夺目。后来叛军节节败退,看到丝绸军旗便腿脚发软,看来是印象颇深。”

沈遥凌眼睛一亮,唰唰提笔在信纸上写下丝绸,又道。

“这几日我听说了一个事情,不是有个百夫长来报,说发现了一个逃兵么?”

宁澹点点头,确有此事。

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,他只觉得蹊跷,仗都打完了,眼下就是闲散的时候,哪里来的逃兵?

可那百夫长言辞凿凿,说是已经连着三日没有见到那个士卒的身影,夜里睡觉也瞧不见人,定是逃之夭夭了,要向宁澹来领军令去追拿逃兵。

最后是沈遥凌恰巧听闻,拜托乌尔去派人查了查,才发现那名不见的士卒,是对一名乌苏的女子动了情,打完胜仗后,军中闲散着看管不严,他就趁机溜出来跑去人家家里百般讨好,最终博得美人欢心,过起了郎情妾意的日子,乐不思蜀,忘了时日。

找到他时,他都已经成了半个上门女婿,在人家家中又是捕猎又是挑水,还帮着人家掘井。

也是直到那时,沈遥凌才意识到,乌苏的人不擅掘井,也不懂得印字,他们所有的文书全都是手抄或石刻,当他们看见大偃带来的卷宗时,还啧啧称奇。

这些技术都是可以用来作为交换的东西,对西域的国家来说极有价值,往后都可以利用得上。

沈遥凌又唰唰在信纸上写下“一百名工匠”,然后又添了一些别的东西。

这些都是她为了日后通商做的准备,等到到了大厦,这张纸上所有东西都可以换成沉甸甸的黄金。

沈遥凌将信纸塞进信封之中,交由差役寄回大偃去,想到日后要滚滚流入大偃的黄金,几乎要眉欢眼笑。

宁澹在一旁看着,心中有些想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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