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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1章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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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随便招招手,敷衍我一点好处,我就会给你我的忠诚。”

优雅贵气的男人单膝跪在林牧脚下,慢条斯理的把自己的领带扯起来,就这样交到林牧手里,像是把这当成了束缚疯狗的项圈,仰起头缓缓靠近觊觎许久的殷红唇瓣,一字一句缓慢的问道:“我的主人,你愿意收下我吗?”

绝对帅气的一张脸,就算不是什么豪门大少爷也依旧有无数人趋之若鹜的往上扑,听其他人说陆南瑾是骚狐狸,林牧还没有什么认知,只觉得又浪又不正经而已,现在才知道,是他低估了陆南瑾的魅力。

这个男人正经起来,真的能用狐狸精来形容,被那样一双深情又璀璨如星河的眸子注视着,任谁都会有一种被全心全意爱着的感觉。

林牧倒不至于被蛊惑弯了,他只是觉得这样真的有加分,更何况还有那样他绝对占优势的条件在。

“好。”一番权衡利弊之后,林牧点了头。

经过这些变态们的轮番摧残,他现在已经有一定的接受能力了,没关系,只是一个吻而已,又不是要脱衣服。

几乎是在下一秒,他就眼看着陆南瑾那张过分帅气的脸一点点在自己眼前放大,直到另一个人柔软的唇瓣触碰到自己的。

不同于顾延州身上冷淡的木质香水,陆南瑾的香水味是有些浓烈的,闻着就觉得放荡又糜烂,像是抵死缠绵的事后清晨,在这种时候香气若有若无的钻进鼻子里,莫名加剧了空气中的暧昧气息。

这个吻也格外温柔。

林牧没跟别人接过吻,他也没有回应,但他可以清晰的感觉到,陆南瑾就算很主动,也依旧带着点青涩和笨拙。

减缓害羞的最好方法就是转移注意力,他做到了,被吻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技术评估,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——陆南瑾好像没什么经验的感觉。

因为和他一样,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毫无技术,一点不像流连花丛换床伴跟换衣服一样频繁的花花公子。

一个浅尝辄止的吻并没有持续多久,陆南瑾退开的时候满眼都是满足的笑,“我猜,我应该是第一个吻到你的人,希望也会是最后一个,虽然这个希望有点渺茫。”

他这么坦然,反而把林牧给说的脸更红了,脖子都跟着有些发烫,好像自己是个超级大渣男一样。

“那……那你都吻过多少人了啊,别人……又不是我自愿的,他们都欺负我,干嘛这样说我。”他一边擦嘴一边委屈巴巴控诉,“这是我的初吻,你说好了要帮我的,你不要骗我。”

“当然不会骗你,现在你说什么我都会听。”陆南瑾倒是没介意他嫌弃自己,还又扯了张纸巾递给他让他擦嘴,在他接过去的时候轻笑一声,“宝贝,我的初吻也是给你了。”

林牧惊讶抬头,正对上男人玩味的眼神,“开玩笑的,渣男都喜欢这么骗人,说习惯了,你不喜欢下次我就不说了,宝贝不要生气。”

真的只是骗人骗习惯了吗?

结合刚才那个吻的笨拙和青涩,林牧真的觉得他的话可能有几分可信度。

可陆南瑾不再提这个话题了,很快就有人来上菜,吃饭的时候陆南瑾就坐在那里,一会儿给他剥虾,一会儿给他盛汤,刚开始动作也有些笨拙,后来才慢慢熟练起来。

这都是原主伺候夏溪的流程,资料里并没有写别的大佬会做这种事,林牧被伺候的坐立不安,不止一次阻拦他。

“你别这样,你吃你自己的,我又不是自己没长手。”

“宝贝,渣男也是有门槛的,除了帅气多金,还得温柔会照顾人,我是专业的,这些都是必修技能,只不过以前还没人能让我用上,毕竟都是图钱图人,不需要我再多照顾什么。”

陆南瑾把剥好的虾放在他手边的盘子里,就这么闲聊似的跟他说自己的风流史,“你呢,不在图钱图人的范畴里,还是我自己主动死缠烂打的,我充其量就是个舔狗,还有三个竞争对手憋着跟我争宠呢,我不多舔一点,被踢出局哭都没地方哭。”

他说的过于直白透彻了,自我认知也过分清晰,林牧都有点哭笑不得,“以前你们争夏溪不也是……”

“夏溪可没这待遇。”陆南瑾提起夏溪脸上的笑都因为厌恶而有了收敛,“他不配。”

“我自己想做,跟别人强迫我做,怎么可能一样。”

陆南瑾毫不吝啬于在林牧面前放低姿态和表达自己的对夏溪的厌恶,正如他自己说的一样,竞争激烈,总有人想各种方法另辟蹊径。

他亲自给林牧指的路,以后的每一天都只会越来越热闹,越精彩,他不努力一点,怎么在一群疯狗里做最讨主人喜欢的那一条。

“这里的菜色还喜欢吗?”午饭过后,陆南瑾又让人给他上了一堆甜品,“看你比较喜欢吃甜口和咸口,酸的辣的都不怎么吃,就觉得这里的菜应该很适合你,而且这里的甜品都是特供,不外送,外面也买不到。”

“确实很好吃。”林牧挖了一勺冰淇淋慕斯,发现味道比想象中还要好,瞬间满足的笑弯了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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