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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8节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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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实际上,洛云郅知道,是自己离不开他,离开了会发疯。

他已经被牵着、拉着,走到这条不归路上,因为看到过光,所以更无法接受黑暗。

洛云郅给他夹了一根笋。

“我是认真的。”

他话少,但每一句都是认真的。

鱼鱼还是太单纯了,年纪轻,所以不会识人,真的跟他搅上关系,就再也逃不掉了。

林羡鱼眼瞳颤颤,浓密睫毛在眼皮下晕出一片暗影。

洛云郅看到他脸红了。

林羡鱼闷闷吃下去洛云郅夹的笋子,头却一点一点的,像慢吞吞捣蒜的棒槌。

“嗯。”

洛云郅心在狂跳。

林羡鱼夹起一颗芹菜,放到他碗里,耳根还在发红。

“试试嘛。也不是不可以,你啊,就是太严肃。”

他趁着洛云郅不注意,把自己不爱吃的芹菜偷偷塞了好几口给对方,然后心虚的眨眼睛。

“当然哦,只是试试~”

嗯。

试试的意思就是,跑不掉了。

试试就是一辈子。

洛云郅在脑子里自然翻译完了这句话,并且心安理得,像极了渣男哄骗完小对象,露出一点彻头彻尾的个性。

洛云郅嚼着汁水丰富的芹菜,俊挺的眉目皱起来,觉得男朋友吃素是会变态的。也会真的在意,一会儿亲吻会不会是芹菜味道的。

真要说,是因为林羡鱼身上有股天然、包容一切的力量,让他止不住的恶劣因子往外冒。

洛云郅挑了块软糯牛筋,又放到林羡鱼碗里。

林羡鱼转而给了他一块生姜,美名其曰:“补肾。”

“呵。”洛云郅夹了半截沙参,“你才是应该多补补。”

柔软而温和的语气,带着点劲劲儿的皮,是熟悉的劲劲儿味道,让林羡鱼又脸红又心跳。

随即两半蜜桃似的脸蛋鼓起来,里面装着他男人的自尊心。

林羡鱼恶狠狠咬着沙参,顺便给洛云郅点了一盘牛鞭。

“吃啥补啥,来点华国智慧。”

老板在里面连连摆手:“这玩意儿我们没有啊!”

林羡鱼瞪老板:“那就上根大萝贝!”

老板拧着个脸,决定不跟傻逼计较,然后给他送上晶莹剔透的白萝卜,煮进粘稠的牛肉汁里。

林羡鱼在桌子底下踢了洛云郅一脚:“加饭。”

得。

恃宠而骄。

别家小男朋友也这样吗?

林羡鱼不知道,怪不好意思的。

洛云郅轻笑着去给他加饭,舀的是里面最软、最烫的一口,让林羡鱼端着米饭浇刚开的汤汁。

每次这种时候,林羡鱼就会露出幸福且恬足的笑容。

“像这样把酱汁浇上去,可好吃了,不信你也试试!”

慷慨又明媚。

猫儿眼睛扫过。

“别光顾着给我打饭,你自己的呢?”

洛云郅挑眉:“这不是给某个小妖精打饭去了?”

林羡鱼脸瓣更红,懒骨头也撑起来一身娇气皮肉,爬似的去给他也盛了满满一碗。

洛云郅抿着唇瓣看他,眼底又温柔又感慨。

林羡鱼端着小饭碗,浑身软得像锅里的腐竹。

他坐姿是没正行的,主打的就是身娇体软。

他馋呼呼端着米饭:“来来来,快把你的小碗端过来,哥哥给你浇汁啊。”

洛云郅狭促笑了一声,把碗递给他,让林羡鱼淋了一层浓浓的汁。

他平日里大多数只吃白米饭,像是上面沾了点别的颜色,都让洛云郅觉得碍眼。

冷冰冰的餐桌、一成不变的吃饭、咀嚼,紧紧闭合的灰色窗帘,充斥着颓败、晦暗和阴冷。

他如同钢铁机械,排斥着周围的改变,厌恶温暖和热度,喜欢白色米饭被“沾污”、讨厌油润的颜色。

但他贪恋着阳光晒到米饭上的味道,油润醇厚,让空荡荡的胃一下子温暖起来。

很香,肉汁浇在米饭上,有种小家庭暖烘烘的温暖感。

洛云郅吃得特别香,林羡鱼笑得很甜,但他胃口小,吃几口就吃不下了,但能再喝一碗汤。

洛云郅把他剩下的一起吃了,两个人沿着街道一前一后,提前养老生活。

平时林羡鱼话很多,但今天吃饱了话反而少,两个人沿着街道走来走去,看到有人在河岸边放风筝。

风筝搅到一半,断线了,呼啦啦飞。

小孩嗷嗷哭叫,洛云郅和林羡鱼就立在那里。

林羡鱼:“哇,哭得好惨。应该赶紧拍照留念,以后在结婚仪式上循环播放。”

洛云郅表示赞同:“尤其是鼻涕泡破掉的瞬间,不容错过。”

可以说是好缺德的两个人。

连旁边的路人都对他指指点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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