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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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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头汤,又是一顿香甜的晚饭。

“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……”他又背了几句应景的好诗词,心满意足,夹起一筷子心尖儿肉吃了。

他刀工不错,或许是长年累月的贫穷迫使他刀工不得不好,总之所有的东西都切的很薄,所以并不需要煮太久。用筷子尖儿斜斜夹着,悬在汤锅上方,默默地数上十个八个数就成了。

下水没什么油脂,吃起来不如肥肉香甜,但十分脆嫩劲道,自有一番风味。

书生夹了第二筷子,还特意往倒了香油、葱花、芫荽和干辣椒末的碟子里沾了沾,再抿一口小酒,美得眼睛都要眯起来了。

而就在这个时候,隔壁忽然也飘过来一阵肉味。

他愣了下,本能地分辨起来,“是羊肉吗?不对,不大像,羊肉的味应该更大些。那是猪肉吗?似乎也不像,这个味道里面带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,却是猪肉没有的。”

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,骤然回神时,又觉得自己的行为十分可笑。但他马上又为自己开脱,“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,这许多年来我一直连个邻居都没有,如今忽然来了一个,多留神些不是人之常情嘛?”

或许等过两天对方忙完了,自己可以挑个合适的时候去拜访一下。

不过这天一直到他吃完饭、刷干净了锅碗瓢盆,坐在书桌前读书时,却还是忍不住琢磨:邻居家烤的那到底是什么肉呢?

书生的书房里只有一桌一椅一梯和两面围墙直通房梁的巨大书架,上面密密麻麻塞满了书籍。

书籍价高,略有些内容一本就要几两银子,他自然是买不起的。好在他记性还算不错,每每便厚着脸皮去书铺翻阅,抢在掌柜的撵人之前囫囵吞枣的背下来几十页,然后飞奔回来埋头抄写。

几年下来,市面上但凡有的书已经被他默写的七七/八八,若要山穷水尽的时候卖出去,倒也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哩。

书生不能科举,倒也不专注于诗书文章,什么游记、杂谈、工学的,也都爱翻一翻。

他搬着梯/子,将北面墙上正数第二排右边第三本抽出来,正是一本《洛阳游记》。

这书写得极好,词藻华美、描写生动,将作者的所见所闻所想都描绘的栩栩如生。但卖的不好,当年书生去偷看时,掌柜的都懒得撵人。

书生就这么踩在梯/子上,如痴如醉的读了无数回,只觉唇齿留香,仿佛比刚才吃的锅子还要可口。

罢了罢了,出去涨涨见识总是好的,待他多攒些银钱,便先去那洛阳古都玩耍一回,也算不枉此生了。

书生心里忽然又涌现出一点干劲,重新雀跃起来,然后便径直去了西厢房。

里面放着好些片好的竹篾片和许多彩纸、颜料,是他准备做花灯的。

再有两个来月便是冬至,届时在城西三镇交汇处有大庙会,不管有钱的没钱的,时人都爱买些花灯赏玩,运气好的话,卖花灯的商贩一天便赚到十几两银子也是有的。

书生心思细腻,手也巧,又多看了书,略琢磨一回,便画了一头活灵活现的小狮子出来。明年又是猪年,他又画了一头圆滚滚的小猪,屁/股上还有两朵剪窗花的图案。

他预备将花灯的头和四肢都弄成活动的,这样手一提便摇头摆尾,多么神气多么有趣呀。

那女子(三)

桃花镇是真的小巧可爱,内部相对繁华的也只有东西、南北各三条大型主干街道,分别按照方位被称为东道、中大道、西道,北街、中大街和南街,再往外,便与繁华无关,街道也细。

小院儿位于桃花镇中央偏东的位置,夹在南街和东道中间,从西门入城后慢悠悠走约莫三刻钟就能看见了。

周围全是格局相仿的住宅,大街小巷像任何一个北方城镇那样四通八达,不易守,但也难攻。四面几条街之内最高的建筑也不过那家两层的客栈兼酒楼,可以有效避免弓箭手埋伏;许多百姓家中都养了狗子,但凡有点动静,白星可以迅速选择的退路非常多。

她对这个位置很满意。

小院是临街第二家,院子里空荡荡的,只有靠东墙的位置有一颗高大的柿子树,大约有三四个人那么高,粗壮的枝条豪放地向四周延伸,有几根已经越过墙头,落到邻居家去了。

树上沉甸甸挂满了成年男子拳头大小的双层柿子,橙红色的柿子皮在阳光下微微发亮,像挂了满树的红灯笼。

白星以前见过这种柿子,必须要熟透放软了才好吃,不然会很涩。等熟透之后,柿子肉就会变成浓郁的果浆,剥开皮凑近了猛吸一口,甘甜的味道便充满口腔。再有一片片筋肉组成的果瓣,微微透明,咬在嘴里咯吱咯吱……

她正想着,阿灰已经按捺不住好奇心,张嘴往坠下来的一颗生柿子上啃去,片刻之后,却又蹦着跳着呸呸吐了出来。

白星忍俊不禁,随手挑了几个轻轻捏了下,发现已经开始慢慢变软,“再等等吧,过几天就好吃了。”

植物天生具备对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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